相关产品标称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抽查产品检验结果等有异议的,请依法于2023年3月1日前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说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接受送达并认可该抽查结果。具体事项可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管处。
联 系 人:王芬
联系电话:0351-7680251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