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规范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1104号)的要求,以及省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质量,不断增强标准有效供给,满足市场和企业创新需要,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和团体标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公开征集2023年标准管理技术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服务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符合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标准技术服务能力应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在参与国家和省级技术服务中未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项目申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关标准化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标准制修订、技术评价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流程,熟知相关工作和纪律规定,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问题或不良记录,没有被采取失信惩戒。同等条件下,组织过相关领域标准技术服务的机构优先,技术专家工作经验相对丰富的优先。
(三)此次申报的标准技术服务项目方案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技术服务和评估方法标准;技术服务的时效性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四)工作业绩。提供近两年已完成及目前正在进行类似政府、行政机关服务项目业绩,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内容及时间安排
1.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机构服务资质证明、技术服务方案和提供项目团队拟投入专家配置,并加盖公章。
全省有意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的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需如实填写《山西省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表》(附件)和项目完成承诺书等。
2.2023年3月24日前申报资料纸质版邮寄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
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公开声明的现行有效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按照抽查比例5%要求,随机抽取并形成抽查标准清单。由第三方机构对标准清单进行检查。
1.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1)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2)企业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3)企业标准的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4)企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5)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定的。
2.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1)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2)团体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3)团体标准的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4)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定的。
依据《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问题汇总表》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统计表》,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报告”和全省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年度数据分析报告。
整改完成后,填写《抽查团体、企业名单》《抽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清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清单》,并按国家标准委要求将抽查情况上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省局办公室要求上报互联网+监管系统内网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2:00,截止时间后递交视为无效。
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可装订成册,文件规格A4幅面,正文为国标仿宋体四号字,双面打印、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扫描成电子文件后一次性整体发送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标明“XXX单位关于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文件”。
3.邮寄地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403室(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
联系人:郭晓青 0351-7680085
邮箱:sxsbzgl@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