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对申报质量工程、轻工工程、安全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3年5月27日—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二、审核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宜居路2699号,创意南路与超强街交汇)培训宾馆三楼会议室。
三、材料审核清单
1.申报人员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代送人需提供代送人身份证、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信(函)。
2.参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验证报告,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现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证书已丢失的提供现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需要提供。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满足聘任年限的备案表或工资审批表,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聘书。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的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论文、业绩成果、项目专利、荣誉、推荐证明等原件材料。
7.申报同级改职的人员,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本次申报专业对应岗位工作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
8.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提供学历、学历验证报告和合同。
四、相关要求
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签署《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告知暨承诺书》,并将上述清单材料复印件、公示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6份(A3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装入档案袋交于评委会,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431-85279028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