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各技术支持单位: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内容
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检测,畜禽产品中兽药和违禁添加物残留检测,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具体项目及可参考的检测方法见附件1。
二、参加单位
已通过机构考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参加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具备检测能力的其它检测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组织方式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附件2),具体负责样品制备与发放、结果分析判定以及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根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宁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
二、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了扩项评审,准许出具扩项参数的检测报告。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湖南山水检测机构考核检测能力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