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要求和我厅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定于9月至10月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被检查机构数量不少于获得我省“双认证”机构总数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测机构24家(其中,市级4家、县级15家、其它机构5家)。
二、检查方式
飞行检查通知被检查机构的时间不早于现场检查24小时,专家随机抽取后合理分组,每组检查由3名专家组成(设1名组长),通过查看现场、人员座谈、调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每个机构检查时间为半天,如有必要可适当延长。
三、检查内容
飞行检查内容包括机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环境六个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主要聚焦检测记录与报告,可随机抽取并检查样品流转与上机检测全过程,必要时还可就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检测能力进行考察。
四、要求
1.飞行检查是加强检测机构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方式。各级检测机构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的数据资料,反映实际的运行状态和技术水平。
2.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公正客观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事实描述清晰准确,指导检测机构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并开展整改。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提前泄露被检查机构名单,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被检查机构需要保密的技术资料和数据等信息。对违反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的,将对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各检查组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汇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报告。飞行检查情况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信用中国(湖南)。检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联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13687380849。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