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包材高锰酸钾消耗量、食品中铅含量、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纺织品纤维含量、水泥检验、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检验等6类社会重点关注领域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必须参加的1701家,自愿参加的11家,未参加的38家,实际参加1674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1256家、存在可疑值的232家、不满意的186家,满意率73.4%。
(一)食品包材高锰酸钾消耗量检验。必须参加的122家,无自愿参加和未参加机构,实际参加122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112家、存在可疑值的6家、不满意的4家,满意率91.8%。
(二)食品中铅检验。必须参加的294 家,自愿参加的3家,未参加的17家,实际参加280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239家、存在可疑值的22家、不满意的19家,满意率80.5%。
(三)土壤中有机氯农药检验。必须参加的301家,未参加的5家,实际参加296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239家、存在可疑值的52家、不满意的5家,满意率79.4%。
(四)纺织品纤维含量检验。必须参加的42家,自愿参加的2家,未参加的5家,实际参加39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33家、存在可疑值的2家、不满意的4家,满意率75%。
(五)水泥检验。必须参加的659家,自愿参加的1家,未参加的1家,实际参加659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373家、存在可疑值的139家、不满意的147家,满意率56.5%。
(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检验。必须参加的283家,自愿参加的5家,未参加的10家,实际参加278家。其中,数据为满意的260家、存在可疑值的11家、不满意的7家,满意率90.3%。
二、处理及整改意见
(一)数据为满意的机构。鼓励数据为满意的1256家机构继续保持,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能力。对8家自愿参加且数据为满意的机构,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相关检验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鼓励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选择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二)数据存在可疑和不满意的机构。对数据存在可疑值的232家机构和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186家机构,责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改正,要认真找出偏离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切实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相关市或县(市、区)属地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上述机构进行改正,并审核有关改正情况,按规定组织其参加二次能力验证。
(三)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对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38家机构,责令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改正。相关市或县(市、区)属地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上述机构进行改正,并审核有关改正情况,按规定组织其参加二次能力验证。
(四)不合格机构结果处理。请各技术实施单位将本项目的《技术分析报告》反馈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同时,要积极组织对数据存在可疑、不满意、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453家机构开展二次能力验证(自愿参加单位除外),整改期间不合格项目暂缓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对于二次能力验证结果仍不合格的机构,由相关市或县(市、区)属地市场监管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能力缩减变更处理。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及未按要求参检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跟踪检查。请各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属地机构整改检查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知.doc
1.2021年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
2.2021年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