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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3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提示: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标准化创新活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本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11

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标准化创新活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本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标准项目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组织奖不分等级,个人奖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

二、表彰重点

本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标准项目。组织奖重点表彰在标准科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个人奖重点表彰在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标准科研、国际标准化、标准实施、标准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其中终身成就奖注重国际国内影响力和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突出贡献奖注重科研创新和标准推广应用,优秀青年奖注重标准化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申报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及《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标准项目应当为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即于2020年5月10日前(含当日,下同)实施。其中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标准委完成备案;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应当于2020年5月10日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国际标准不包含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或其他类型的文件。

(二)同一人同一届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标准项目的完成人。

(三)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顺序一致。若标准文本未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则应当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公示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顺序一致。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放弃被提名资格,应当由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出具书面声明。

(四)已获得往届标准项目奖的标准,以及已获得上一届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本届不得被提名。

(五)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0日后出生)。

(六)申报组织、个人以及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市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在津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行业协会,在各自行业领域和区域内积极组织动员各表彰项目的申报工作,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得到公认且起到引领和导向作用的标准项目、组织或个人。

(二)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按照总局分配名额数量确定提名对象,并按照提名工作要求及时向总局提名。

(三)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准备申报提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如实填报材料,并于6月2日前将《提名书》及公示证明材料(单位内部公示文件、网站公示截图等),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市市场监管委,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word版)发邮箱:scjgbzhc@tj.gov.cn。

(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提名书》等文件材料,请登录评选系统(网址:https://gxj.sacinfo.org.cn)自行下载。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周钧、郑广远 电话:27182057、8321928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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