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和科学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能源计量审查年度工作方案,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能源计量审查重点对象。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及数据中心、公共机构、高校等逐步纳入能源计量审查范围。此次能源计量审查的工作重点是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和有关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服务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对用能单位宣传培训力度,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管理理念和技术。结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帮扶用能单位解决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难题,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帮助企业夯实能源计量基础,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