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标准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确立了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对全市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地位和职责,创新提出了强化“3+X”(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三地行业主管部门)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制定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聚焦服务“两区”建设需求,提出了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机制,以标准促进国际贸易领域技术发展。
《办法》明确要构建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特色,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深化标准化对北京市科技创新、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助力作用。
《办法》明确行业部门应建立标准化工作配套制度,承担组织实施及评估标准的职责,将标准作为产业政策制定、城市治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技奖励评审范围,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和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推动中外标准协调一致,鼓励先进标准创制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
《办法》作为北京市标准化领域的基础性保障性立法,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北京全域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促进首都高技术创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