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8月17日—9月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xls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8月16日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