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和《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2项制度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2年11月12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ljtssp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邮编:150036)。
附件(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