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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1-1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局第3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药监局,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挂靠单位:
《贯彻落实〈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局第3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贯彻落实 《“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我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结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市场活力有效激发。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证从业人员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积极性显著提高,检验检测认证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的第三方属性更加鲜明。
(二)国际化发展实现新突破,合作交流更加密切。 检验检测机构对国际相关制度、标准和技术的跟踪研究进一步加强,积极参加国内外多双边合格评定互认活动,积极参与合格评定国际标准及规则制定,参与度和话语权持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品牌。
(三)专业化提升达到新水平,服务供给不断优化。 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智能语音、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培育一批检验检测“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不断满足新产品新业态对检验检测提出的新需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创新、管理、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整体提升,从业机构和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不断优化,创新研发投入及产出比重逐步提高,新领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供给持续增加,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卡脖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集约化整合形成新格局,行业结构趋于优化。 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小散弱”现象明显改观、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大型机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龙头带动作用有效发挥;中小型机构专业化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专精特新”机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效应更加显现。
(五)规范化发展呈现新面貌,监管方式改革创新。 “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更加完备;全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模式,多部门监管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模式全面运行,线上线下渠道监管全面加强;严格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认证违法行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专栏1:“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服务效能
有效认证证书总数(万张)
8.6
13
预期性
获证组织总数(家)
24649
37000
预期性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张)
1012
3000
预期性
绿色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数量(家)
276
2000
预期性
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数(万份)
1523
1800
预期性
行业环境
主机构在安徽的认证机构数量(家)
10
30
预期性
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家)
1490
2000
预期性
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数量(家)
285
320
预期性
主机构在安徽的认证从业人员数量(人)
497
1000
预期性
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3.9
5.5
预期性
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总收入(亿元)
117.2
150
预期性
“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家)
3000
预期性
基础支撑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机构数(家)
108
200
预期性
国家质检中心数量(家)
23
27
预期性
省级质检中心数量(家)
76
80
预期性
二、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检验检测认证是服务和支撑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必须全面全方位发挥检验检测认证的技术支撑作用。
(一)服务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建设
1.促进产业基础能力提升。 围绕推进工业强基,提升基础原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设施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支撑能力,支撑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高品质特殊钢材、先进有色合金、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基础原材料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提升。支持科研院所、骨干企业、从业机构组建检验检测认证创新联盟,加强重点基础材料和新材料检验检测技术攻关,促进基础原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落实高端通用基础零部件、重大装备配套专用基础零部件、汽车芯片等产品认证制度,提升认证一致性保障能力,促进基础零部件、元器件质量提升。建立健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
2.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 健全覆盖产业链供应链全过程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和产业布局,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提供一体化服务;推行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建设,鼓励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园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围绕十大新兴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全方位推进检验检测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创新和运行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作为现代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复合优势。
3.支撑制造业优化升级。 开展“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助力各类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认证机构研发高于行业通用标准的高端品质认证,大力开展智能装备、机器人、智能家电、物联网、车联网产品等认证,助力打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及软件、智能家电(居)、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光伏、智能终端等优势产业。实施“检验检测助推产业升级行动”,提升重点行业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推动特种钢和精品钢材、优质有色金属、绿色和精细化工、节能新型建材、高端装备、现代时尚轻纺、健康食品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作用,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业集群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4.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开展服务认证示范活动,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进质量认证和先进制造业融合,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数字设计、物流运输、节能环保服务、绿色数据中心等服务认证,加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维护、邮政快递包装、智能化物流装备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顺应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转变,加强质量认证供给,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体育、养老、商品售后等服务认证,提升生活服务品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5.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从食品、农产品逐步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每年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鼓励认证从业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和技术帮扶,维护“三同”产品的高端质量品牌信誉。强化跨境电商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升进口商品及出口转内销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CCC免办办理效率。聚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市场信用机制,推动消除区域性市场壁垒。
6.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鼓励各地出台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长三角区域联动机制,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共用、结果互认、监管互助,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食安安徽”区域品牌建设和互认,扎实开展“食安安徽”认证评价工作,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努力打造“食安安徽”品牌整体形象,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范引导各地运用认证手段培育区域质量品牌,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7.创新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模式。 开展质量认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加强实施路径研究,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培育“食安安徽”品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300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50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5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60个,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鼓励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走进乡村,为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互助合作社和农户提供精准服务,强化乡村振兴的技术支撑。
8.促进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 鼓励农产品产销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大力支持绿色农产品基地、生态农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市、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通过率达 80%以上。
9.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围绕乡村休闲旅游、电子商务、乡土特色产业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覆盖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配送、保鲜等环节的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助力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针对品质、风味、绿色等属性推行“产品+服务”并重的认证模式,开展有机产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产品认证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服务、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服务认证。重点加强种子、农资、农用机械、冷链物流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两强一增”,推动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10.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发挥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领域支撑作用。强化土壤、空气、水环境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服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乡村宜业宜居环境,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升级版。
(四)支撑绿色转型发展
11.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推广机制,推动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社会优先采购获得认证的绿色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引进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到2025年,主机构在安徽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资质的机构达到6家。大力推进家具、绝热材料、纸和纸制品、建材、快递包装等绿色产品认证。
12.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高排放高污染领域为重点,推进清洁生产评价认证,规范环保处理设施装备相关产品认证活动。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等项目的认证要求,打击违规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健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健康发展。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13.服务“双碳”目标。 落实碳领域合格评定制度,加强碳排放合格评定能力建设。推进森林认证等生态系统碳汇认证制度,规范开展碳足迹、碳标签等认证服务。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标准,加强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机构及其活动的管理,加快建设碳排放核查检测技术实验室。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标准,完善绿色低碳标准计量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作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分析应用,持续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系统并动态监测,提升能耗应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4.开展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认证。 落实新能源认证制度,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核电等装备安全认证和性能认证。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提高电池余能检测技术水平。加强燃油、天然气、氢能、充电桩、新型储能设施、储能电池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安全高效利用和转型发展。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落实林草、国土、海洋、地质矿产等自然资源认证评价和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卫星遥感等技术支撑能力,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
(五)服务“平安安徽”“健康安徽”建设
15.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充分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的作用,加强强制性认证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市县级和产业集聚区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能力提升,有效支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对CCC认证、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医疗器械检验等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未获认证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CCC目录内产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虚假认证、无资质检测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16.强化食品安全保障。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获得认证,强化认证机构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等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认证评价和证后监督,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17.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落实信息技术产品、系统、服务、管理体系和人员的网络安全认证认可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服务网络强省和数字安徽建设。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安全认证、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商用密码产品认证、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等工作,强化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加强网络安全认证技术能力建设,推动实施信息安全保障从业人员认证,推进网络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价规范落实。完善网络信息安全认证采信机制,促进跨行业共享和采信认证结果,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和市场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18.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保障。 加快构建公共卫生领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水平。规范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推进防疫用品质量认证工作,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推进无障碍环境质量认证,开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认证,助力全民健康和养老助残。推进中医药检测认证工作,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为疫情防控等重大紧急需求开通检验检测能力许可“应急通道”。加强机构能力验证,提升检验检测保障水平。
专栏2: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
(一)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质量认证制度
落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质量认证制度,推动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
落实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制度,拓展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范围,健全绿色产品采信机制,加大绿色产品认证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三)落实合格评定服务“双碳”工作方案
落实碳领域合格评定制度,加强碳排放合格评定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标准,完善绿色低碳标准计量体系。
(四)有序推进网络安全认证
推行网络关键设备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服务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移动应用程序( APP )认证、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商业密码产品认证等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五)大力推广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
围绕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鼓励认证机构开发高端品质认证和新型服务认证项目,积极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智能语音、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健康、教育、养老、体育、金融、信息安全、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
运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深入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组织相关认证机构,开展“巡诊”“会诊”活动,制定行之有效的提升方案,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组织生产运营,进行自我评价、持续改进等,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七)积极开展质量认证示范推广活动
鼓励各市县、各部门结合产业特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森林认证、高端品质认证、服务认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质量认证示范推广活动,持续开展“安徽省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鼓励各市县、各部门出台促进质量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扩大质量认证覆盖面,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的广泛应用和普遍采信。
三、加快行业做大做强做优
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完善发展环境,优化行业布局,提高行业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紧密衔接和融合发展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一)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9.落实市场准入改革制度。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深化检验检测行业的“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压缩资质认定许可和评审时限,精简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建设证后监管系统,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
20.培育壮大各类从业主体。 坚持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属性,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市场化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体系,营造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机构做强做大,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机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和经营管理,打造品牌,提升竞争能力。鼓励外资机构进入安徽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引入国外先进合格评定标准、技术和服务,全面落实国民待遇。坚持“内育、外引、转化、改制”路径,到2025年,实现主机构在安徽的认证机构30家、营收亿元以上的检验检测机构达30家,检验检测营业总收入达到150亿元。
21.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采信机制。 健全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采信的推进机制,促进公平采信,实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互认通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头雁”作用,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推动全社会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
22.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服务。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出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推动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取消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歧视性要求。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和评价指标,提升行业发展指引功能。强化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提升行业协调、权益保护、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作用。
(二)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23.促进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一体化发展。 鼓励从业机构通过业务合作、资产重组和收购兼并等手段,拓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领域,弥补资质能力短板,延伸合格评定服务链,形成复合型、一体化的合格评定能力;鼓励从业机构针对用户需求,研发一体化合格评定解决方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主机构在安徽的认证机构,拓展关联性强的产品、体系、服务等多元化认证业务。鼓励专业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取得同领域的认证资质。鼓励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联盟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整合功能,开展协同服务。
24.提升从业机构专业能力和品牌形象。 加强政策激励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落实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激励、保护政策和机制,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提升行业品牌形象。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提升专业能力,增进各方信任。实施行业“领跑者”计划,支持大型机构发展综合型一体化服务,培育一批行业头部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中小型机构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打造检验检测“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形成特色品牌优势。
25.优化省级以上质检中心布局。 加强对省级质检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退出机制。优先支持建设一批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加快完成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检中心、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产品质检中心建设,申请批筹国家铝基材料及制品质检中心、国家茶叶及制品质检中心等。加快推进安徽省生物基新材料质检中心、安徽省热工仪表质检中心、安徽省控制电缆质检中心、安徽省新型显示玻璃材料质检中心建设,批筹建设安徽省富硒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安徽省果蔬及制品质检中心等省级质检中心。
26.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含标准样品)、质量管理等要素协调互动、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设立一个“一站式”服务站点(中心),至少选择一个产业、行业或一个重点产品作为服务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综合服务。
27.助推检验检测产业升级。 依托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等,大力推进全省检验检测产业升级。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设计研发,提升安徽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创新发展和自给能力。大力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检验检测的评价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评价能力和水平。
28.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国际化发展。 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国际合格评定标准和规则制定,在智能语音、电动汽车充电桩入网和新能源电源设备等领域主动提出合格评定标准、规则方案。推动在政策协调、技术交流、人员培训、机构合作、市场开放和互认安排等领域开展国际化合作,推动省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知名同类别实验室交流互认;鼓励省内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企业提供国际化、本土化、一体化服务;鼓励安徽省企业获得国际产品认证,持续开展出口农产品国际质量专项认证。到2025年,新增5家以上互认机构,地理标志农产品与欧盟互认产品达到10个。
(三)提高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合作水平
29.共同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绿色产品认证一体化发展。落实《沪苏浙皖共同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余村倡议》,建立长三角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组建高水平开放式长三角绿色认证联盟,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优质认证检测机构、行业专家和产学研多方力量,推动绿色认证产品在长三角地区采信互认,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先行区。
30.加强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一体化发展。 扎实推进《长三角检验检测机构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搭建相互协调支持的区域质量技术服务联动机制。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共同推进机构和行业间合作,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智库“蓄水池”机制,建立大型关键项目能力提升协同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预警、缺陷召回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区域质量提升工作机制。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尺度,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证后监管评审员(专家)资源共享和互派互认,强化能力验证项目合作共享,强化联合监督检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有效性。
31.建立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合作轮值制度。 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框架下,建立完善年度定期会议会商制度,研究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协调落实长三角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工作,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共同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共同打造一批长三角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平台。
四、大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智慧监管,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规范有序和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32.加强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监管。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监管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全省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核查工作。重点对实施告知承诺制以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资质机构和新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加强核查。对认证机构资质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要求的机构,及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对经营异常的认证机构加强风险警示和信用惩戒。
33.实施日常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采用现场检查、档案检查、获证组织查验、获证产品抽查等方式,对从业机构的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结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质量事故、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情况的研判,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追究违法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督促认证机构采取对问题产品的撤销、暂停认证证书等后处理措施,倒逼获证企业强化质量追溯。
34.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通过不定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比对等活动,及时发现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管理和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提升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人员水平。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重要工业品等检验检测领域,将每年开展5项以上能力验证活动。
(二)健全多方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35.强化协同监管。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执法行动互助。在强制性认证产品准入管理、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等领域,推动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强化认证检测监管和信用监管、执法稽查、反垄断执法、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管、广告监管等协同发力,对全局性、跨区域案件线索组织联合办案。畅通行纪衔接,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涉纪案件线索要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36.强化行业自律。 引导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合格评定基本规范,鼓励以同行评议的方式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机构自律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引导同业监督,规范从业机构及人员行为,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的信誉。同时强化认可约束,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认可,着力提升节能减排、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认可技术支撑水平。
37.强化社会监督。 引导社会公众对从业机构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查询系统、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等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和行为监督,畅通申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风调查评议,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曝光问题线索和违法案件,提升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协同效果。
(三)健全多措并举的系统监管方式
38.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坚持“双随机”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实施从业机构的差异化监管。完善从业机构名录库,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合理设定抽查比例、频次,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制定检查作业指导书、检查表格,统一检查尺度,提升检查工作规范性。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大数据应用,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多维度的大数据分析找准检查的切入点,提升监管的靶向精准性,提高监管效能。
39.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全过程追溯、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风险信息归集、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以及风险处置、风险追溯等工作。健全质量分析和舆情监测机制,拓展风险信息采集渠道,加强风险研判和信息共享;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应急处置和后处理等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测分析,加强资质许可、技术评审、行政监管等工作的廉洁风险防控。
40.强化监督惩戒。 坚持“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从业机构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任务的履约责任,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机构的管理,对在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任务中出现数据、结果失实、造假行为的相关机构和涉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41.完善信用监管。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等建立与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依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健全信用修复制度,符合修复条件的给予及时修复,按规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探索开展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和第三方评估,形成“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长效机制。
42.创新智慧监管。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通过质量认证全过程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认证监管;依托认证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和联网核查机制,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对接电商平台、监管部门的联网核查力度。
五、着力夯实基础支撑体系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扎实推进法治、制度、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强化基础支撑能力,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制度保障
43.完善制度体系。 深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制度体系建设。针对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机构、评审人员管理及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
44.科学界定权责事项。 全面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清单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市场主体行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厘清行业管理职责边界,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合理划分各层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权责事项。
专栏3: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行动
(一)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建设
推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联合监管措施,制定检验检测认证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打造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完善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开展靶向精准的检查。
(三)推进风险监测预警追溯机制
不断完善风险信息采集渠道,组织开展认证风险信息归集、分析研判、监测预警以及风险处置、风险追溯等工作,及时发现、识别、研判认证风险,并根据不同风险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加快从业机构公开承诺、信息公示和诚信档案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市场监管局数据中心等,建立与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强化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
(五)创新智慧监管
加强与相关部门、长三角一市两省市场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依托“认证现场审核网络签到监管系统”,加强对认证关键环节的管理。
(六)强化队伍建设
省、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认证检测监管职能,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认证检测监管人员的配备,强化认证检测监管人员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45.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完善我省检验检测认证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我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公权力的运用。切实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级监督责任,坚决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和有效性,维护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二)推动检验检测资源高水平利用
46.提高检验检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推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高端化发展,引导资源、经费向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制倾斜,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检测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切实提升我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水平。加强检验检测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研制,深化检验检测方法规程、仪器设备、实验环境、商标标识等方面的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我省检验检测要素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活动,构建检验检测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全面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三)强化人才引领
47.打造教育培训基地。 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合作,打造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教育培训示范基地,鼓励支持开发适应我省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合格评定教育培训课程,面向行业、政府、社会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专业培训。
48.提升专业队伍能力。 落实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针对我省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高端人才和品牌认证机构引进,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员培训和监督管理,优化现场评审机制,提升评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弘扬工匠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行业的价值导向,打造高素质从业机构管理团队和行业领军人才队伍。
49.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能力建设,配齐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任务,充实监管资源,切实保证职责履行。加大专业培训指导力度,强化对基层监管一线的倾斜支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交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凝聚广大企业、从业机构、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界力量参与方案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经信等部门的支持,鼓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促进政策和实施项目,鼓励引导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规范有序投入,充分发挥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等工具的协同效应,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三)完善监测评估。 按照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原则,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就本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及指导,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予以妥善解决。充分发挥本实施方案的约束、引领作用,推动安徽“十四五”时期检验检测认证事业高质高效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全国“质量月”“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和“世界认可日”等主题活动,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成果展示,开展实验室开放、便民检测、认证培训等各种活动。宣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成效,加大检验检测认证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诚信有为成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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