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山西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晋农质监发〔2022〕4号)安排,省厅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开展了全省范围的监督抽查。现将第三季度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36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第三季度忻州市、运城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监管、执法、检测部门积极配合,监督抽查工作推动有力,共发现查处2批次不合格样品,持续严查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种植业产品。对全省11个市的47个生产基地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检番茄、韭菜、茄子、辣椒、葱、黄瓜、菜豆、胡萝卜、普通白菜、芹菜、西葫芦、结球甘蓝、大白菜、马铃薯、萝卜、菠菜、豇豆、苦瓜、平菇、南瓜、苤蓝、小白菜、青花菜、芫荽、生菜共25个品种110批次,本次蔬菜、食用菌共检测17项参数,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二)畜禽产品。本次对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临汾、晋城、运城9个地市的100个养殖场、32个屠宰场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检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鸡蛋、猪尿、羊尿、牛尿8类产品198批次,197批次检测合格,1批次不合格。
(三)水产品。本次对朔州、忻州、阳泉、吕梁、运城、长治、临汾7个地市的7个生产基地、8个公司、25个合作社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检草鱼、鲫鱼、鲢鱼、鳙鱼、虹鳟、金鳟、鲟鱼、鲈鱼、鲤鱼、罗非鱼10个品种53批次,检测了14项参数。52批次检测合格,1批次不合格。
二、结果及趋势分析
(一)种植业产品。从抽样地区看,本次抽检的11个市全部合格。从监测品种看,茄果类蔬菜、葱蒜类蔬菜、瓜类蔬菜、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白菜类蔬菜、豆类蔬菜、绿叶菜类蔬菜、甘蓝类蔬菜、食用菌和其他类蔬菜抽检全部合格。
(二)畜禽产品。从抽样地区看,吕梁市、大同市、朔州市、运城市、晋城市、临汾市、晋中市、长治市8个地市抽检全部合格,忻州市1批次不合格。从监督品种看,猪肉、羊肉、鸡肉、牛肉、猪尿、羊尿、牛尿抽检合格率均为100%,鸡蛋共抽检65批次,1批次不合格。从监测环节看,养殖场共抽检样品137个,检测合格136个;屠宰场共抽检样品61个,检测合格61个。
(三)水产品。从抽样地区看,吕梁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长治市和临汾市6个地市全部合格;运城市抽检样品12个,其中1个样品检测不合格。从监测品种看,草鱼、鲫鱼、鲢鱼、鳙鱼、虹鳟、金鳟、鲟鱼、鲈鱼、罗非鱼9个品种抽检合格;鲤鱼抽检样品16个,检测不合格样品1个。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各市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按时按质按量开展监督抽查,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严禁选择性抽样。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查处,启动“检打联动”机制,确保监督抽查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针对农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形添加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三)持续规范药物使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禁限用药物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加强替代药物使用技术指导。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