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2〕6号)要求,我厅印发了《2022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厅从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饲料经营门店及养殖场(户)中随机抽取了266家进行监督抽检,其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93家、饲料经营门店38家、养殖场(户)35家,抽检范围涉及15个市,抽检项目包括质量、卫生、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等4个方面34项指标,抽检样品检测及复核检测工作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完成。此次监督抽检所有样品的抽样信息、各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均已录入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其中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也同步上传,实现监督抽检工作全程可追溯。
二、监督抽检结果
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各类商品饲料及自配料产品650批次,其中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8.5%。其中配合饲料产品375批次,8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9%;饲料添加剂及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112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91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9%;浓缩饲料产品23批次,合格率100%;宠物配合饲料20批次,合格率100%;植物性饲料原料18批次,合格率100%;动物源性饲料原料11批次,合格率100%。不合格的10批次产品分别为违规添加药物3个批次、添加剂超量添加5个批次及卫生指标超标2个批次,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一是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本通报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进行对照整改。有关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请于12月23日前报送我厅。
二是对在省级和各地监督抽检中连续出现产品不合格情况的生产企业,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控。对抽检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对饲料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加大对《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罚。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