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2年能力验证报名表
检验检测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
|||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
通讯地址 及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资质认定 情况 |
1、能力验证项目是否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
拟采用的检测依据 |
|||
说明: 1.检验检测机构应独立地完成能力验证项目; 2.对于测试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单位会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3..在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中,出于为检验检测机构保密的原因,均以检验检测机构的参加代码表述; 4检验检测机构填好报名表并返回能力验证承担单位后,不得无故退出本次计划。 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 检验检测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2年全区建工建材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方案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能力验证实施方案:
一、能力验证项目
(一)钢筋拉伸性能检测。
(二)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
(三)电线电缆产品绝缘厚度及护套机械性能检测
表1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序号 |
能力验证项目名称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1 |
钢筋拉伸性能检测 |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断后伸长率 |
GB/T 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
2 |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 |
导热系数 |
GB/T 10294-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
3 |
绝缘厚度及护套机械性能检测 |
绝缘平均厚度、绝缘厚度最薄点、护套抗张强度、护套断裂伸长率 |
GB/T 2951.11-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实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 |
二、参加对象
凡是取得宁夏市场监管厅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中包含能力验证项目相关(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
三、能力验证组织机构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承办和组织实施 。负责能力验证项目样品的制备、发放,数据收集、分析汇总,以及向参加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和编写技术报告等工作。
四、能力验证结果判定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以Z比分数评价检测结果,即|Z|≤2时,表明“满意”;2<|Z|<3时,表明“可疑”;|Z|≥3时,表明“不满意”。Z=(x-X)/s,其中x为测定值;X为指定值;s为标准偏差。
五、日程安排
(一)准备样品并进行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5月30日前
(二) 机构报名:6月15日前。
(三) 样品分发:6月30日前。
(四) 检测结果上报:7月10日前。
(五) 检测结果分析评价:7月25日前。
(六) 能力验证结果通知:8月10日前。
(七) 能力验证结果通报:8月30目前。
(八) 结果不满意机构整改:10月20日前。
六、联系方式
钢筋拉伸性能检测;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测定:
联系人:吴小林 联系电话:18009586669,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春晖创业园D4栋;
电线电缆产品绝缘厚度及护套机械性能检测:
联系人:何晓东 联系电话:15379519872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清园路1-1号。
附件3:
2022年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
能力验证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能力验证实施方案:
一、比对目的
(一)验证各参加比对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运用国家统一标准对同一辆车检测的综合能力。
(二)考察各授权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通过比对客观、科学地反映全区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现状,找出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公正性。
二、比对实验的现场工作技术人员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机动车检测结果的准确,成立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能力比对现场技术工作专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农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副院长
副组长:霍 宁 银川昌昊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刘勇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副高级工程师
汪磊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工程师
王超 宁夏机动车检测协会
惠志龙银川昌昊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经理
陈利华银川昌昊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引车员
具体负责指导编写比对实验实施方案、测试结果分析报告等技术文件;审核、确认比对测试的各项条件;针对比对测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测试结果;审核各参比实验室提交的资料、数据、报告单等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三、比对实验室的组成
(一)主导实验室:银川昌昊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站)。
主导实验室的任务和职责是协调起草比对实验实施方案、测试结果的汇总;负责准备传递标准样车;对样车的稳定性和运输特性进行前期试验,提供样车准确的测量数据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安排比对会务、监督测试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参比实验室:由领导小组随机抽取。
主导实验室的任务和职责是按要求提交比对相关材料;正确接收专递样品;按实施方案进行检测按时提交检验报告。
四、比对工作总体概述
1.比对技术依据
(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
(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2.比对的项目和要求
依据比对技术依据,对比对样品汽车的外观、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量、汽车外廓尺寸、汽车轮(轴)重、空车质量、汽车制动率(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测量结果)、汽车远光灯光强度、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等项目进行测量能力量值比对。
对用鸣泉QDC-1C灯光仪检验的机构另须用QDC-6A灯光仪或其它符合要求的设备测试。
3.比对样车及比对方式
由主导实验室选取汽油、柴油各一台样车作为比对样品。
比对方式依照《计量比对》JJF1117中花瓣式进行,石嘴山地区、吴忠地区、各为一个花瓣,银川地区分为两个花瓣、中卫地区、固原地区为一个花瓣。由主导实验室携带比对样车依次去参比实验室进行比对并在花瓣结束前后在主导实验室对样车进行测试。比对方式如图示意。
4.比对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比对准备工作
各参加比对的机构应配备好完整的比对所需仪器设备(含配套设备)、所用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含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填写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2) 参比检测仪器设备在有效周期内的检定(校准/测试)证书复印件;
(3) 本单位检测人员一览表;
(4)各参加比对的检验机构应按照比对计划和时间安排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同时按要求做好标准样车的接收、测试、传递及运输工作。
6.比对样品数据测量
检测方法: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进行。本次比对既要对设备进行验证,同时也要对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进行考核。比对计划正式实施后,先由主导实验室按机动车检验标准对样车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经专家组审核后交领导小组保存。主导实验室检测完成后,按照比对方案确定的传递顺序,主导实验室人员携带样车依次到参比实验室进行比对,(特殊情况也可以通过道路运输的方式)。比对样品到达后,参比实验室首先确认样车完好并办理交接手续,提交准备工作资料,抽取实验室代码。比对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主导实验室引车员用参比实验室设备对标准样车进行统一测试一次,测试结果指定专人保管;第二步,由主导实验室在参比实验室人员名单中随机选取外检员和引车员依次对标准样车进行外观检测、上线检测,测试数据分别汇总、分析。
测试结束后,检测人员现场对测试数据和报告单进行确认签字、盖章后复印一份,复印件参比实验室留存,原件交主导实验室工作人员封存。
五、比对结果的评价及总结处理
(一)比对工作完成后,主导实验室参照《计量比对》JJF1117与《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CNAS-GL002: 2018中的方法通过Z比分数评价此次比对参比实验室检测结果,在此基础上编写比对报告初稿,并将初稿向专家组及参比实验室公布并征求意见。参比实验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比对报告初稿的意见。主导实验室对意见进行讨论后,修改比对报告初稿形成比对报告。
(二)比对评价结果由主导实验室与专家组共同确认后,作为各机构检验设备的配置及检定情况、检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检验水平、机构内部质量管理情况等综合技术能力的评价依据,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审定。
六、比对过程的监督和意外情况处理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和主导检验机构负责监督各参比检验机构的整体比对过程。
1、各检验机构在比对过程中应详细填写传递标准样车的收发记录单(见附表2),并及时送交主导检验机构保存。
2、传递标准样车在运输或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主导实验室,经分析决定是否需要运回修理或重新测试。
3、传递标准样车在测试过程中因意外发生,需要延长测试时间,由主导检验机构向专家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决定。
七、有关要求
(一)参加比对试验检验机构所在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各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密切配合,确保比对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整个比对工作未完成之前,各检验机构的测试数据应相互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交换比对结果,试验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做好检验数据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坚决禁止篡(修)改机检数据,检验过程中不得将检验数据告知引车员等试验参加人员。
(三)各机构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资产。
(四)比对试验结束后,各机构应组织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召开会议,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撰写试验分析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
参加比对活动检验机构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资质认定证号 |
有效期至 |
||||
联系人 |
电话 |
||||
参加比对活动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商 |
出厂编号 |
成套厂商 |
检定证书 有效期 |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量 |
|||||
外廓尺寸 |
|||||
空车质量 |
|||||
汽车轮(轴)重 |
|||||
汽车制动率 |
|||||
远光灯光强度 |
|||||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
|||||
检验人员 (外检员) |
检验人员 (登录员) |
||||
检验人员 (引车员) |
准驾车型 |
||||
授权签字人 |
|||||
参加比对活动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
|||||
1、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2、参比检测仪器设备在有效周期内的检定(校准/测试)证书复印件。 3、授权签字人审批文件复印件,引车员驾照复印件。 4、需提交的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1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部分)1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1份;汽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1份。 |
传递标准样车交接记录单
实验室代码:
项 目 |
发 出 方 |
接 收 方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法人或负责人 |
姓名: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
姓名: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
对传递标准样车的评价(是否完好) |
||
经办人 确认签字 |
姓名: 年 月 日 |
姓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