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2〕312号)要求,加强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水平,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现将《2022年山西省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山西省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实施方案.docx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